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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2018-06-04 10:10  


    按照《市教委关于启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30号)和《市教委关于举办2018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19号)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特制定本校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一、学校大赛组织机构

    根据本次大赛赛制、赛程及参赛要求,学校组建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李富森副校长

工作组成员:秦玉青、常军、武春平、李学颖、邸江珊、田玉娟、王琳、孟琨、吕璐

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学校大赛工作整体方案制定及主赛道“创新创业比赛”相关事宜;

学生工作处负责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比赛事宜;

教务处负责对参赛团队学生、指导教师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分冲抵、成绩加分等工作认定;

各二级学院负责推荐校级比赛团队,并组织创业团队登录“互联网+”大赛官网进行报名。

二、学校参赛组织工作安排

学校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结合市赛整体安排,我校参赛组织安排如下:

(一)主赛道-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安排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我校全日制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我校全日制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我校全日制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工作具体安排

151日前,完成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织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251-531日前,通过海报、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比赛宣传,完成主赛道-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工作,全校报名团队不少于80支(初创组、成长组不少于5支),各二级学院报名团队不少于15支(初创组、成长组不少于1支);

361-615日,进行报名项目校内选拔、培训。根据报名团队创业项目进行创业计划书初审和项目路演等形式的市赛预备项目选拔,并通过赛前训练营的方式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逐一指导及打磨;

4615日,向市赛组委会报送参加市赛团队信息、学校大赛组织方案纸质版、互联网+大赛学校组织情况开展报告;

56月下旬至7月下旬,组织进入市赛团队参加市赛初赛及决赛,并根据市赛结果,组织进入国赛项目参加天津市互联网+大赛夏令营;

610月中下旬,根据市赛结果,组织进入国赛团队参加国赛。

4.奖项设置

1)天津市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2)优秀组织奖,不超过参赛高校的1/3.根据校赛组织情况和市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

3)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或者奖牌


(二)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比赛安排

为落实新时代天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攻坚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历史成就,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唯真求实 服务青年”主题大调研活动,引导和指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践,在新时代进程中建功立业,学校团委决定举办“新时代·实践行”系列实践活动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依据《关于开展“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践行”实践育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层宣讲实践行”实践育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新时代·京津冀协同战略实践行”实践育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新时代·生态文明实践行”实践育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新时代·一带一路实践行”实践育人活动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

2.实践系列活动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评审考核时间为2018年10月;

3.各学院每项主题实践活动至少报一支实践团队,各团队相关信息务必于2018年4月13日(天津市“新时代·实践行”系列实践活动各学院汇总表)上报团委,活动各项信息上报邮箱swzytw2013@sina.com

4.各项活动信息上报要求能够体现学校培育成果,可以是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形式。视频时长要在15分钟以内,大小要求不超过150M。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重点以媒体报道、社会影响为主,不要超过3种,每支团队实践结束需要上报1000字实践总结报告,实践过程中注意实践过程的媒体报道;

5.各学院团总支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做好实践行系列活动的部署及安排,制定本学院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团总支书记为实践活动的负责人,每个学院指定一名活动联络人,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实施及各项材料的申报。

三、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

学校鼓励在校大学生及毕业五年内创新创业者积极参加本次比赛,并按照市赛通知要求,给予参赛学生及教师相应奖励。同时为保证本次大赛参赛组织工作、参赛团队竞争力,学校为本次比赛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一)参赛团队及指导教师奖励政策

1.在校生参赛学分奖励政策

级别及奖项

奖励学分数

全国一等奖

8

全国二等奖

6

全国三等奖

4

全国优秀奖

2

天津市一等奖

4

天津市二等奖

3

天津市三等奖

2

天津市优秀奖或委级奖项

1

2. 在校生成绩加分政策

为鼓励学生为学院争得荣誉,对参加创新创业比赛赛前训练、辅导、培训的学生,根据不同情况在期末考试科目中给予加分。

1)参加赛前训练、辅导、培训累计达到20-40小时的,可在当学期期末考试科目中任意选择两门课程分别给予期末成绩5-20分的加分;

2)参加赛前训练、辅导、培训累计达到40-80小时的,可在当学期期末考试科目中任意选择三门课程分别给予期末成绩5-20分的加分;

3)参加赛前训练、辅导、培训累计超过80小时的,可在当学期期末考试科目中任意选择四门课程分别给予期末成绩5-20分的加分。

3.指导教师奖励政策

根据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奖情况, 对指导教师予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认定。获得国家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对待。国赛铜奖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等同于主持完成1项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二)大赛组织工作经费支持

为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提升参赛项目比赛竞争力,拟申请由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本次比赛的相关工作。按照我校基础推荐市赛项目4支,校内训练营预备团队10支进行培训计算,本次比赛专项经费预算为5万元。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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